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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黑龙江省民营经济人才工作的建�

时间�2007-08-13   来源�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也是拉动我省经济快速增长的新亮点�

   一、基本概�

   2004年,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在招商引资

   方面,多渠道融资已成为拉动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仅一季度民间投资就达19亿元,民营经济参与国企改制投资�2.8亿元,盘活资�6.8亿元;民营经济进出口总值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民营经济已占半壁江山�

   近几年,民营经济人才总量逐年增长,素质不断提高。全市民营科研院所发展�270家,在光宇、九洲等六户民营科技企业已建立了博士后工作站�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民营经济发展较快,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目前仍受到一些如人才缺乏、职工素质不高等“瓶颈”问题的限制,具体表现在�1、民营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不高,高层次、符合型人才紧缺�2、人才结构、分布不合理。例如:学经济管理的多,学理工科的少;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多,从事产品研发、工艺设计的科技人才少�3、受短期行为观念的影响,人才流失严重,来源匮乏;4、很多企业急功近利,忽视现有人才的培养教育,缺少科学的、长远的打算等等�

   三、针对此种现象,特提出建议如下:

   (一)建立人才选拔评价机制。走访调研中,我们看到省人才市场已出资引进了一套人才测试评价系统。建议对此系统进一步开发,使其适用于各类人才的评估,并进一步制定完善各类人才的选拔条件�

   (二)完善人才引进和自主用人机制,运用人才收入和激励保障机制,将人才留住。省委、省政府已经出台了《关于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对经营者激励与约束的试行办法》,针对科技研发等技术及管理人才,应出台有关激励保障机制的配套政策,对民营经济中人才的具体标准、人才应享有的各种待遇等予以明确规定。目前,我省每年省内及回省毕业生平均六万多人,而到民营企业工作的仅有三千人左右。只有把激励保障机制完善了,到民营经济中工作的毕业生才会大大增加�

   (三)完善人才投资机制,方便人才有序流动。省、市财政应每年为民营经济培养人才制定投资计划,投入资金。将民营经济的人才培养、继续教育同流动人才的引进有机结合,使人才有序流动落到实处�

   (四)把好人才劳动合同关。人才市场应监督用人单位与科技管理人才依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认真签订含有人才激励保障条件、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内容的聘任合同。提倡合法流动、违约守法的公平诚信原则。把人才工作视为民营经济的生命线�

    (医卫二 庞可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