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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解决哈尔滨市冬季供暖时间过晚的建�

时间�2017-03-30   来源:省委会调研�

北方城市冬季供暖事关千家万户,也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检验,近几年,黑龙江省大部分城市坚持以人为本,根据降温的气象预报陆续提前供暖。如近两年大兴安岭地�925日开始供暖,黑河的供暖时间为827日,伊春�930日,鸡西�105日,大庆、鹤岗为1010日,齐齐哈尔�1014日,牡丹江、佳木斯、七台河�1015日,哈尔滨的供暖时间为全省最迟,每年1020日开始供暖。从气温上看,哈尔滨市的温度与齐齐哈尔、大庆等城市差别不大、比牡丹江、佳木斯等城市还要冷一些,但是供暖时间却比其他城市晚一周或一周以上的时间�

一般来说,当室外温度在8℃时,室内就不能保证温度�12℃以上,人体便产生寒冷感。以每年1010日为例,哈尔滨的最低温度和平均温度都已低于或接�8℃�2015年,气温�5-10℃,2016年,气温�-1-10℃。虽然部分供暖企业从1016日起开始进行热态运行,逐步向居民家中供暖,但直�1020日才能实现全部开栓。气温骤降,人体还没适应较为寒冷的环境,未供暖期间哈尔滨市民苦不堪言,这段时间成为哈尔滨市民最难熬的一段时间�

如何科学的解决这个事关近千万人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彰显副省级城市政府的执政能力,我们建议:哈尔滨市政府建立供热气象会商制度。即组织供暖主管部门与气象部门以及供热单位联合进行供热气象会商,以气象部门预报的降温时间为标准,商定供暖时间,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在气温下降之前能够立即启动全面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