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是全国的农牧业大省,种植业与畜牧业发展水平较高,但农村的粗放式增长方式使得农村环境污染加剧,农村生态系统严重失衡,已严重制约黑龙江省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环境污染在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同时,伴随着对农村居民身体健康的影响,并且受污染的农产品还会进一步降低城镇居民的生活品质�加强对我省农村环境的保护刻不容缓�
目前我省农村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全省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现代化进程比较快,但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监管能力却十分落后,生活污水和农村工业废水肆意排放、生活垃圾的任意堆放造成了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的严重污染�
二是农业生产的不科学操作,排放了大量的污染物和废弃物�我省农村农药使用强度都接近或超过了国家标准,化肥使用量也呈上升趋势。农药和化肥的使用,使水环境污染从常规的点源污染向面源与点源结合的复合污染转变。同时,大量残留的农膜和秸秆也成为影响农村环境的因素�
三是粗放式禽畜养殖造成的环境污�。全省大部分规模化养殖场内部管理粗放,缺乏干湿分离等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产生大量的污染物。农户散养、放养的方式更是使污染物随意堆放,不仅造成地表水有机污染和富营养化,还造成地下水污染和大气的恶臭污染�
为此建议�
一是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导是政府,主体是农民。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手段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扩大“以奖促治”政策影响面,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与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发动农民群众对直接受益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同时大力宣传农村环保科普知识,加强环保法制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的环保意识�
二是大胆突破,探索建立农村环保长效机制�通过制订村规民约、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方式,组织村民参与项目运行和管理,探索村民自治与政府支持相结合的运行和管理机制。加强乡镇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在示范区域探索建立农村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环境宣传“三下乡”制度,通过农村环境整村连片整治,深入开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三是整合打捆项目,创新农村环保资金投入方式�充分发挥项目资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整合涉农项目资金进行“打捆”,实现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与基本农田改造项目相结合,与农村新能源开发相结合,与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成片、整体推进,充分发挥资金的集聚效应�
四是立足长远发展,高起点规划农村环境整治目标。要围绕新农村建设,从环保的角度对辖区内新农村建设做一个整体规划,重点对产业发展、村镇配套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等方面的环保要求做出明确规划,做到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不留遗憾。从根本上转变过去环保工作重城市、重工业、轻农村、轻乡镇的局面,逐步实现环境权益城乡均等化,不能仅仅停留在垃圾清扫、打捞河面漂浮物这一层面�
五是立足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及时转移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重心�一是要严格控制重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向农村转移,坚决堵住污染向农村转移的渠道,不仅在城区周边、公路两侧不能上污染项目,即使在偏远农村也绝对不能上有任何污染的项目,坚决杜绝新的污染源向农村扩散。二是要大力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最大限度地实现农业生产资源的综合利用�
六是立足引导,促进农村环境整治有序开展�一是鼓励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向周边村镇延伸,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共享。二是组织实施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因地制宜推进村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农村集镇生活污水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试点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特别是在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过程中,要考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清洁能源工程建设,按照“以片为主、点片结合”的治理模式,对环境问题敏感、集中的区域,实施连片综合整治,减少农村面源污染。三是引导乡镇建设工业集中区和农民集中创业点,建设标准化厂房,方便建设集中治污设施。四是要用好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政策。国家环保部有以奖促治政策,省财政有以奖代补资金,地方政府也有这方面配套资金,环保部门和乡镇政府应充分利用好这些政策,发挥环保专项资金的功能,正确引导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七是加快农村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建立长效机制�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建议将农村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目标责任中,将考评与领导人业绩挂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城乡污染治理的制度,并建立有效的监督体制,保障环境保护的长效管理,可由各级政府牵头,建设、环保、水利、卫生、教育相关部门协助,制定相应的整治和维护的方法和措施,并积极落实。强化督查制度,定期督查,综合评比,同时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对村庄整治试点进行跟踪报道,促进整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