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农业企业发展及发挥扶贫作�的建�
民革牡丹江市� 信息� 王欢
2016 �9�25�
农业企业是拉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促进其发挥在资金技术、品质品牌、精细加工、市场营销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对带动农业发展、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有重要作用。为此建议应采取相应措施在保障农业企业发展的基础�,促进其参与扶贫工作,实现产业发展与扶贫工作有机结合,具体为:
1.政府应发挥主体作用。政府应做好区域农业的发展规划,以坚持农业三产融合发展为目标,注重绿色发展,注重合理布局,确保产业发展科学均衡。严格落实各级扶贫及农业支持政策,同时政府应在土地使用、基础设施保障等方面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持条件�
2农业企业应发挥致富带动作用。广泛宣传动员农业企业与贫困村、贫困户合作,带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参与生产,发挥已有生产经验,利用完善的生产加工和经营模式,通过产业扶贫资金入股经营、精准对接扶贫等方式,发挥好产业扶贫的作用优势�
3.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考虑贫困户意愿,健全和完善与农户的利益链接,鼓励具备条件的贫困户自办家庭农场;不具备条件的贫困户可通过合作社形式,把国家支持政策,包括产业扶贫资金、土地使用权等量化为股份参与分红,即使缺乏投入能力和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也能有固定收益�
4.探索创新模式。按照市场准则,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政府专项扶贫与农业企业扶贫的有机结合,如“农业企�+专业合作�+原料基地”、“涉农新技�+成果转化基地”、“企业党组织+村级党组织”等合作对接新模式,形成企业与农民生产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分享、合力致富的共赢局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