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黑龙江农业企业充分发挥毗邻俄罗斯远东地区区位优势,抓住俄罗斯实施远东地区开发战略机遇,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展俄远东地区农业开发合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许多企业反映在俄罗斯远东农业开发过程中,遇到生产资料供给难、大型农机具购置限制多、产品回流通道不畅、政策障碍等诸多困难,亟需政府层面,尤其是两国政府间协商合作�
一、面临困难和存在问题
1、生产资料不配套,生产成本高。俄罗斯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品质较低,无法满足中国企业需求。从中国采购的话,许可证申请困难,加之税费较高。俄罗斯产农机具技术水平和作业效率较低,中国企业大多使用从中国或欧美进口的农机具。但俄对农机具过境作业也设置了诸多限制�
2、高素质劳动力短缺,劳务签证难办。俄罗斯远东地区地广人稀,农村劳动力不足,专业技术人员更是缺乏。目前技术人员大部分来自中国, 按照俄方规定,中国劳动力进入边区务工需办理劳务大卡,程序繁琐并且实行总量控制,逐年削减�
3、农产品回流国内渠道不畅。大部分中国企业选择将农产品回运中国进行销售。但产品回流的成本很高,还要办理诸多许可。通关还需缴纳运费、检验检疫费等各类费用�
4、外部竞争激烈,内部竞争无序。近年来日本、韩国、新西兰等国对俄远东地区大量投资,而且更有组织性。俄罗斯农业投资面临的国际竞争将更加激烈�
5、市场体系不完善,政策变化大。同时俄罗斯市场经济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俄罗斯联邦法律与边区地方法律在多个方面存在冲突,一些质量监控和产品通关等制度仍不完善,执法随意性较大�
�、建议和意见
1、提高站位、整体规划统筹。将对俄远东农业合作上升到国家实施“海外屯田”战略,保障大豆供应安全,应对全球粮食贸易谈判等国家战略层面,进行总体规划,综合考量。纳入到中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重要内容之一,成为继能源、航天军工后又一项重要合作领域�
2、加强中俄两国政府间合作。发挥中俄政治合作优势,签订两国远东农业开发合作协议和备忘�,设立中俄远东农业合作区,对中国企业在俄罗斯远东地区农业开发给予土地和税收优惠,以政府协议形式为中赴俄开发企业提供稳定的政策保障�
3、围绕生产,进行全产业链条布局。按照农业生产所急需的生产资料以及运输等环节,鼓励中方企业在远东地区投资建设化肥、农药企业。支持中资设立粮食运输企业和建设粮食泊位码头,开展配套服务。促进中俄间种子部门开展合作,培育优良品种满足种植企业所需。推进两国在远东地区农业技术人员培训合作,为俄方培养高素质农机工人�
4、建立农产品流回高效便捷绿色通道。有关部门应重新界定对俄合作回流产品,应将其视为中方企业在俄租种土地所获产品运回,而不是进口粮食。应开通流回产品“绿色通道”。除俄方征收�13.5%关税外,中方不应再收取关税和增值税。同时应取消指定大豆加工企业和供销合同的规定,取消玉米配额或大幅增加配额。同时加快黑龙江内河航道和黑龙江--太平洋江海联运两条运粮通道建设�
5、完善扶持政策,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国家对赴俄远东农业开发企业应给与境内种植业企业同等税收减免和农业补贴政策,进行相应的农机购置补贴。采取“扶大限小”政策,对自有大型农业机具、租赁百万亩土地,租期长�49年)的大型企业给予金融信贷,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保险,在通关手续,劳务审批等多方面扶持�
6、设立政府间常设联络机构。应在俄远东地区设立政府间常设机构。由国家、省、县(市)三方人员构成,及时解决企业所面临的涉及俄方政府政策法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