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民主监督支部党员刘元海反映,随着民用汽车拥有量的迅速增长,汽车维修行业迅猛发展。目前,哈尔滨市共备案机动车维修企业�700家,其中一类企�70余家、二类、三类企业各300余家。但目前机动车维修企业,尤其是三类企业对经营管理和环保认识不足,汽车维修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现象,诱发环境污染及扰民等问题�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机动车维修企业没有建立汽修企业行业管理制度。维修业户点多面广,行业管理部门宣传推动及监管乏力,部分维修业户没有行业经营许可资质,仅持工商营业执照运营,甚至超过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运营。为逃避监管与管理部门“打游击”式经营�
(二)污染环境及经营扰民现象严重。数量众多的小维修企业没有通过运管行业和环保行业许可备案,缺乏行业监管,应落实的相关要求和措施大多没有落实到位或场地条件无法满足要求,造成无停车场地而占道经营,无环保设施而污染环境,钣金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噪声污染,废机油、废油漆桶、废漆渣等危险废物处理不规范�
(三)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缺乏行业统筹规划及严格的监管制度。各地缺乏对各类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统筹规划,对维修厂房地点的设置缺乏限定和规划,造成大量汽修厂坐落于居民区中,有的甚至将居民楼下车库作为经营地点,使居民不堪其扰,因此每年均会出现此类信访案件�
二、整改建�
(一)地方政府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应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监督维修企业内部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建立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加强设施维护保养和运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机动车维修单位还应建立责任制度,负责人明确,责任清晰。负责人需要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应在适当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防治责任信息,且张贴的信息能表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险特性、去向及责任人等内容�
(二)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建议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联合本辖区市场监督、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等多个部门联合执法,明确各自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营业执照、行业许可与实际营业范围相符,厂房与停车面积满足运管部门要求,不得占道经营并保证场地周边卫生,规范废气、噪声及危险废物的管理,全面整治机动车维修市场�
(三)地方政府部门应对区域内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统筹规划,条件允许时可以设定机动车维修集中区域,或明确限定维修厂房选址和禁止区域,引导维修企业远离居民区。这样做,能够更好维护生态环境,保护居民安全、和谐、卫生的生活空间。解决在居民区内或者在公共交通辅道上,不规范、不合格、不文明经营行为,杜绝汽车修理企业污染扰民或占道经营等违规情况,防止汽车修理行业破坏环境及污染扰民现象的发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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